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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对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高度认识的光辉理论成果,是党的执政理念的一个重大飞跃,对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指导意义,也为我们新时期、新阶段的组织工作指明了新方向,明确了新任务,提出了新要求。
科学发展观要求组织工作要有新方法。
科学发展观在本质上要求我们改变以往组织工作中不合时宜的做法,切实实现 “三个转变”。实施阳光操作,由神秘向公开转变。科学发展观崇尚人人平等,崇尚公平正义,这就要求组织工作必须主动打破神秘化和封闭式状态,确立公开操作、公正处事的新观念,实行全程阳光操作,确保办事公开、公平、公正。加大对组织工作内容、程序、效果的公开力度,加大社会各界对组织工作的民主监督力度,打开大门、敞开言路,鼓励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了解、评价和监督组织工作,实现组织部门与社会各界的良性互动。注重柔性服务,由被动向主动转变。组织工作说到底是服务性的工作。各级组织部门要改变以往重管理轻服务的“老爷式”的工作作风和按部就班、按图索骥式的“僵化”工作方式,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强化服务意识,做到用甘为人梯的服务抓班子、带队伍,用情系基层的服务抓落实、打基础,用热情周到的服务树形象、暖人心,用乐于奉献的服务树正气、作表率,增强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凝聚力和带动力。进行科学管理,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组织工作本身就是一门“管人”的学科,组织工作的过程实质上也是一个管理的过程。各级组织部门要大胆借鉴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努力构建组织工作和内部管理的高效运行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工作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力争以最小的成本投入取得最大的工作效益。
科学发展观要求组织工作要有新机制。
规范的制度体系是组织工作的重要保证。要构建民主开放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要推行“五公”,即空缺职位、任职资格和条件、选拔方式和程序向社会公布,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结果适时适度公开,考察预告公开,干部考察结果适度公开,干部任前公示。同时,大力推行干部选任方式的改革,进一步扩大公推公选的应用范围,逐步使公推公选成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坚持在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中考察和识别干部,充分听取党政领导、干部群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坚持将那些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进入各级领导班子。要构建民主开放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要深入开展学习型干部、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坚持个性化、差别化和多样化,建立形成以市场为导向,党政调控、行业指导、单位自主、个人自觉的干部培训体系,促使广大干部和各类人才更快更好地掌握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本领,不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要构建民主开放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信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与协调,注重发挥组织部门特邀监督员的作用,构建立体式的监督工作网络,努力实践 “四个转变”,即由重任前监督向任前、任期和离任监督并重转变,由重工作圈监督向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监督并重转变,由重思想品德向德、能、勤、绩、廉监督并重转变,由重组织监督向组织监督、法纪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并重转变。四要构建民主开放的人才队伍建设机制。要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制定完善吸引、培养、使用和激励人才的政策,推动形成地域内外、体制内外、身份内外的各类人才融会贯通的人才选拔机制,为各类人才的脱颖而出的建功立业创造条件,打造平台。 (作者系荷塘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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