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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下午,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各代表团分组审查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与会代表在讨论中认为,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推进跨越发展、构建和谐株洲的工作主题,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和政治文明建设,较好地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各项工作呈现出新的气象。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公正司法,公平正义,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公民权利,取得显著成效。
攸县、荷塘区、炎陵县的代表在讨论中表示,三个报告都体现了短、好、新的特点。三个报告内容精辟简练;报告写得好、讲得好;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还附加了专业词语解释,让代表看得懂,很适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很有特色,思路新、领域新、措施新,每年有重点,效果很明显;关心人民群众,积极维护群众利益;工作细致实在。报告规划了常委会今后5年的发展方向,必将迎来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石峰区、醴陵市、芦淞区代表团的代表认为,三个报告对过去5年工作的总结,以及今后工作的打算全面中恳,实事求是。“两院”在公正司法、执法质量、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进步。我们相信,根据报告明确的目标, “两院”将为我市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创建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代表们也认为,基层法院、检察院在办案质量、公正司法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确保市院和基层院整体、全面发展。
其他各代表团也对以上三个报告进行了分组讨论。各代表团分组酝酿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建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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