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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500万元,救助1.2万名贫困学生,是2008年我市10件实事之一。什么样的学生具备申请补助的条件?申报需要哪些证明材料?眼下寒假已过大半,开学在即,记者带着这些问题咨询了市教育局贫困学生救助中心,为家长和学生们提供参考。
优秀学生得到奖学金
张仙明得到贫困生救助金,顺利走进了中学的大门,成为炎陵县十都镇一名初中生。然而,这一位勤奋好学,成绩优异的学生差点因为贫困辍学。2008年,我市将帮助1.2万名贫困学生继续学业。
张仙明的父亲身体残疾,失去劳动力多年,母亲在他儿时出走,再也没有回来。张仙明一直与大伯、姐姐一起生活,平时难得吃上一顿饱饭。
读书的机会来之不易,张仙明非常珍惜,他学习刻苦,成绩优异,一直是班上的第一名。
然而,就在他小学即将毕业时,家里人跟他商量,实在供不起他读书了,劝孩子辍学回家。
幸运的是,张仙明得到贫困生救助金,顺利进入初中就读。
越来越多的寒门学子受到资助,跨进学校大门,2008年,我市将继续扩大帮助的范围,把筹资500万元,救助1.2万名贫困学生列入10件实事之一。
国家规定,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根据标准,结合贫困人口的有关标准和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就学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方便操作的原则,确定资助对象。遵守计划生育规定的贫困家庭学生要优先予以资助。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向教育部门申请贫困学生助学金:
1、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家庭子女;
2、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882元的家庭子女;
3、父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学生;
4、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子女;
6、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
7、因建设征地导致农村家庭人均耕地面积大量减少且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的学生;
8、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或绝症的;
9、父母亲双方或单方下岗,家庭依靠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的学生;
10、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
救助的范围和条件申报贫困学生助学金的流程
1)每年4月中旬和10月中旬市财政、教育部门将贫困生资助的预算控制数和贫困家庭学生数分解到县;
2)4月下旬和10月下旬市、县级财政、教育部门将贫困家庭学生数分解到校;
3)5月上旬和11月上旬,各地各校严格按程序组织宣传、申请和逐级审核公示、签名报批。
其中5月上旬统计当年秋季开学的贫困学生名单,11月上旬统计下年春季开学的贫困学生名单。各地要通过有效途径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的条件,受资助的名额,资助的申请、审核、批准、监督和申诉程序。
由贫困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填写 《助学申请表》,经所在学校、村委会 (社区居委会)调查核实,由学校张榜公示7天以上,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上报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审批。
4)5月下旬和11月下旬,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对本级上报的贫困生情况进行复核、审批。
6月上旬和12月上旬,县级教育、财政部门汇总学生名单、有关数据和表格,并上报上级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6月中旬和12月中旬市州教育、财政部门将有关数据上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5)对小学一年级贫困学生的救助,各学校根据县市区救助中心下达的控制人数,在入学后两周内摸清人数,按上述程序确定救助对象,相应办理有关救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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