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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我市将建经济适用房60万m2
株洲廉租房、经适房布局规划“出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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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株洲晚报 文洁丽 李艳艳)记者昨从市房产局获悉,我市近日下发 《<株洲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布局规划>的通知》,根据规划,2008—2012年,我市将建经济适用住房60万㎡。
按照国发 [2007]24号文精神,我市加大了住房保障工作力度,计划今年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廉租房5万平方米,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720万元。截至4月份,已批建15个单位17.34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株渌路 “株洲市南华廉租房小区”84亩建设用地已经确定,省发改委的初步设计批复4月已下达。
我市市区现有城镇居民79.3万人,城镇家庭23万户,2007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500元。通过住房制度改革和近年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我市城镇人口的人均居住使用面积由1986年的8.86㎡增加到1996年的 12.67㎡、2006年的27.69㎡、2007年的28㎡。
经调查并进行动态测算,2008-2018年,我市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户口家庭约3.11万户,2008-2012年应解决50%以上的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困难问题,约17850户。其中廉租房对象约6200户,实行实物配租的廉租房应达到40%以上,即2480户,3720户实行政府租赁补贴。享受经济适用房政策约11650户,其中新建10000套、政府货币补贴约1650户 (按每年补贴330户计算)。
依据需求总量预测,规划2008年—2012年,政府新建实物配租廉租住房总面积约2480户,12.4万平方米;新建经济适用住房约10000套、60万平方米。
据了解,2008年底前,对符合住房困难条件规定、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09年底前,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十一五”期末,由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农民工等其他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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