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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国土空间将划分四类主体功能区
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
来源: 株洲网 时间: 2008-05-09 作者:
    株洲网讯(株洲晚报 郑炜青 曾宇红) 一个县市区,一个乡、镇、办,未来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优化开发、重点开发?还是限制开发、禁止开发?7日,参加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会议的各县(市)区代表带回去了一个重重的问号。

    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就是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开发潜力等因素,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不同功能区,配套不同的区域政策,如对限制开发区,将弱化地区生产总值、投资、工业、财政收入和城镇化指标考核;禁止开发区,将不再考核经济发展类指标,等等。

    “七山一水二分田”,这是株洲的地貌特征。株洲的面积不小,但可利用的空间相当有限。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时,株洲城市四区和县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发展潜力较大,可纳入重点开发,以聚集经济和人口,带动全市经济持续发展。而一些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和农业生产区,从环境保护、农产品供给安全和社会进步考虑,宜纳入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功能区。

    目前,各部门、各级政府从不同角度制订了许多规划,从单一规划看,可能都是合理的,但不同规划落实到同一空间,常常出现矛盾、重复、甚至相互冲突。制定主体功能规划,明确各个国土空间的功能,这一问题将得到避免。

    为消除人们对 “主体功能区会不会拉大各县市区人民的生活水平差距”的疑虑,政府将从以人为本的思路出发,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让不同发展水平地方的人民,享有大体相当的公共服务,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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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 肖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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