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株洲市市委书记 陈君文
依法执政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期盼,更是党和政府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政效能的有效举措。坚持依法执政,关键在党和政府,责任也在党和政府。近年来,我们不断增强依法执政意识,完善依法执政方式,提升依法执政能力,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建设,为株洲 “两型社会”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增强依法执政意识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政府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之源。对政府工作来说,最大的规矩就是法律。要做到依法行政,首先必须有科学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意识。为此,我们把转变观念作为重要前提,着重从三个方面来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工作人员的依法执政意识。
(一)科学执政。事物发展都是有规律的,只有尊重科学即尊重规律,才能保证事物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执政也是如此。古今中外,凡是国泰民安、繁荣昌盛的国家或朝代,其执政者都具有科学执政的意识,都善于按照客观规律来执政。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新知识、新事物层出不穷的今天,执政活动要遵循的规律更为复杂,要坚持的原则更为严格。因此,我们按照“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现,正确引导全市领导干部和行政工作人员,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观念,以改革的精神、务实的作风、科学的理政,不断增强依法执政的意识。
(二)为民执政。“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为民执政是我党依法执政的本质特征,也是我们克服一个又一个困难,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的有效“法宝”。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包括行政工作人员,手中都掌握着大大小小的权力。权力是把双刃剑,行使得好,可以为民造福,行使得不好,可能害民殃民,最终将割裂党与人民的血肉联系。我们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工作人员,不管是在出思路、作决策,还是在具体的行政执法过程中,都必须牢固树立“民本”理念,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民主执政。我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人治文化传统的国家,人们的深层意识中缺乏民主与法制观念,行政运行中人治的惯性很强。这几年,我们特别注重提高广大领导干部和行政工作人员的民主执政意识,党委、政府每出台一项涉及民生问题的决策、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之前,都注重发挥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参政议政作用,一律实行 “听证”、“公告”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使政策措施合乎市情、顺乎民意。我们推行这些民主执政举措,就是要把行政权力的配置和运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让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管理行政事务,从而进一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凝聚力。
二、完善依法执政方式
高度的民主,健全的法制,良好的秩序,稳定的环境,是一个地方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保证。履行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大主要职能,实现高度的民主、健全的法制、良好的秩序、稳定的环境,必须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完善依法执政方式。
(一)学法是前提。不学法,就不懂法,就更难执法。近年来,株洲市在普法教育方面坚持“点”、“面”结合,在深化全民普法教育的同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着力增强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深化“一把手”工程,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做到每年至少安排2次以上专题法制讲座,对县(市、区)委、市直机关党组(委)中心组学习都有同样要求。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和新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学法、懂法、用法、依法执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氛围日渐浓厚。全民学法、用法蔚然成风。我市因此荣获“三五”、“四五”全国普法先进城市。
(二)执法是关键。“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实践中,我们牢牢把握执法这个关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工作人员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坚持“法律优先”的原则,没有立法以前,只能按政策办事;法立了以后,就要按法办事。我们全方位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执法状况评价体系和执法责任考评体系,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扎实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等系列创建工作,激励和制约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理顺了执法体制,提高了执法效率,提升了执法质量。
(三)监督是保障。为确保行政执法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究其过,我们着力建立健全依法执政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各种监督主体联系的纽带,使不同的监督系统在空间上并存,时间上衔接,功能上互补。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话诫免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严格规范执政权利的使用;积极推进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近年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68件、政协委员提案1210件,答复率、见面率均为100%,满意率99.8%,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勇于接受社会监督,今年3月对新一届市政府组成部门“一把手”的任职,先考法过关,再电视述职,公开接受全市人民监督,在全市产生了良好的反响,形成了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三、提升依法执政能力
我们党作为执政党,要增强治国理政本领,提升依法执政能力,就必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总结我市实践,关键是要在增强“三力”上下功夫。
(一)增强决策力。决策失误是最大的失误,决策的损失是最大的损失,要避免决策失误,减少损失,前提条件就是努力增强决策力。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发扬讲民主、讲科学、讲效率的精神,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根据工作实际决策,切实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决策力。为努力优化发展环境,市委、市政府从实际出发,坚持每年一个主题,从2006年的 “企业服务年”,到2007年的 “项目建设年”,再到今年的 “环境建设年”,全力为企业发展和经济建设创造最优环境。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 “两型社会”建设,我们大力实施 “5115”工程,即用三到五年时间,培育壮大5个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过100亿元、10个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过50亿元的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新型工业化“旗舰企业”。这些决策和措施的实施,促进了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2007年,全市完成GDP748.7亿元,增长14.9%,是1994年以来增长最快的时期;实现财政收入67.6亿元,增长28.6%。
(二)增强凝聚力。凝聚力是事业成功的保证。我们坚持靠事业、靠形象、靠感情、靠导向增强凝聚力,把一切有利于发展的积极因素调动起来,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在全市尤其是各级领导班子中形成心齐、气顺、风政、劲足的局面。推动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近年来,我们对城区的所有小街小巷实行提质改造,认真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工作,完善城市公共设施,提升城市发展品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办好省八件实事和市十件实事,全面落实了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投资5亿元建设全省市州一流的市中心医院,帮助解决就业、社会保障、住房等民生问题,密切了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增强推行力。为了让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新上任的领导干部在依法执政过程中自觉地懂法、用法、守法、护法,有效地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增强推行力,我对全市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提出了 “四个带头”的要求:一是要在解放思想上模范带头,抓工作不能照抄、照搬、照做,要敢于突破,敢于根据实际拿出自己的思路、政策和举措;二是要在一心一意谋发展上模范带头,一定要始终不渝的加快发展;三是要在讲求民主、尊重人才上模范带头,集思广益,多听群众语言,多听不同意见,把大家的智慧集中起来做决策,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四是要在廉洁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上模范带头,为党和人民干干净净干事,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字体: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