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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石峰区法院对一起假借恋爱之名骗人传销的非法拘禁案进行判决,判处主犯王华利有期徒刑半年,从犯李安全、王兴均管制二年。
2007年5月25日,被害人倪福进被朋友刘君琴 (另案处理)以谈恋爱、介绍工作为由,从重庆市骗至石峰区田心村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倪福进到株洲后就发觉上当受骗,5月27日上午11时许准备离开,非法传销活动负责人王华利得知后,当即指使两名非法传销活动业务员李安全、王兴均进行半路拦截,李安全、王兴均截住倪福进后,将其反扭双臂押回田心村散户的租房内,随后王华利又责令李安全、王兴均两人对倪福进严加看守,不得让其逃跑。在接下来的四天时间里,被告人李安全、王兴均采取不让倪福进单独外出、不让其打电话与外界联系、倪福进外出或上传销课时随时被跟踪监视等方式,非法限制倪福进的人身自由。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华利、李安全、王兴均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王华利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被告人李安全、王兴均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案发后,三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较好,均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做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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