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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0月22日,从醴陵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 “三联”对接联动,收到了好的效果。1至9月,共调处、调解各类纠纷案件730余件,民事总和调解结案率达62.39%,名列株洲市基层法院前列。
为贯彻落实省、市调解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醴陵市人民法院从今年开始,积极探索完善 “三调联动”的对接模式,诉前告知当事人可选择先由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不成的,再审查立案,诉中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同时,该院特别注重加强司法调解工作,进一步拓宽司法调解范围,他们将调解运用于立案、审前、审中、执行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提高调解效率。
为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该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还推行了协调处理机制,引导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就诉争和解,促进 “官民”和谐,1至9月该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8件,通过案外和解,原告撤诉4件,行政案件诉争撤诉率达到了50%。在执行工作中,他们还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坚持 “和”的理念,加大和解工作力度,促进执行和解,执行和解率达40%。同时调处各类纠纷案件730件,民事总和调解结案率达到了6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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