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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株洲天元区锦桥大学生服务中心向本报投诉,今年暑假时,长沙鸣飞学校委托其在株洲招收高考复读生。学生招了,承诺的两万多元委托费,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锦桥服务中心负责人张先生称:今年高考结束后,长沙鸣飞学校副校长魏某及株洲工作站欧阳某委托其在株洲招收高考复读生,双方签订了委托协议,副校长魏某签了字,并盖了学校的公章。协议约定:服务中心为对方在株洲地区代招生,鸣飞学校按其招收学生人数支付报酬,付酬时间为今年10月份。据张介绍:鸣飞学校是从外省进入长沙的学校,对株洲不熟悉,所以才委托服务中心招生。
服务中心受理委托后,聘请了一批工作人员到株洲各地招生,到8月份时,共为鸣飞学校招收了20多名复读学生,目前,这20多名学生都到了鸣飞学校就读。但问题是,当张某几天前到长沙要求对方按委托协议支付报酬时,对方办公室接待人员却答复:株洲地区招生人员(包括副校长魏某和站长欧阳某)已经离开了学校,且有些账目算不清,遂要求其自己去联系。
张先生称:他们多次拨打了欧阳某的联系电话,但联系不上。而副校长魏某则在昨天的电话中称:委托服务中心招生,签订了协议,也约定了报酬,这些都是事实,但他自己也离开了鸣飞学校,对其报酬无能为力,只建议其自己去找鸣飞学校。
26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到长沙鸣飞学校办公室。接电话的女士称:“我是新来的,对这事不清楚。”记者请她找一名学校领导接电话,她称都不在,或者开会,或者出差去了。问其领导联系电话,也称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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