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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两年前,我送女儿到湘潭学电脑,学校将她送到东莞一公司实习,实习才10天,我女儿便失踪了,至今没着落。”昨天,石峰区铜锣湾办事处长石村童家组的冯怀玉求助记者,希望有个说法。
冯怀玉的女儿名叫冯金娥,2005年6月,初中毕业后的冯金娥被父亲送到湘潭科旺电脑职业学校学电脑,才到学校几天,学校即将她送到广东东莞一公司实习,7月份返回。10月下旬,学校又将其送到东莞美亚电容有限公司实习。到厂后,冯金娥打了电话给家里报平安。一个多月后,学校通知冯怀玉,称他的女儿失踪了。而事实上,冯金娥到厂上班仅11天就失踪了。
冯怀玉的妻子十多年前已经因病去世,他又当爹又当娘,将一双子女拉扯大,女儿可说是他的心尖肉。女儿失踪,对他的打击十分大。为了寻找女儿,这两年来,他数下广东,跑学校更是找了好几十回,差旅费花了二三万元。今年10月,在堂兄弟和学校当时的带队实习老师陪同下,他还去过一趟深圳,但没有任何消息。10月10日,他所在地的派出所民警和村领导又陪他到学校进行了一次协商。学校称:如果他女儿满三年还未找到,可以做死亡案处理,到时再谈赔偿问题。
“为了女儿,我家庭的积蓄都花光了,另一个孩子在读高中,一年要用几千元钱,我想打官司,但按我现在的经济条件,怎么也请不起律师,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冯怀玉说。
冯怀玉今年才43岁,但外表看去至少有五十岁了,比实际年龄苍老得多。说起女儿时,他的眼泪一直在眼窝里打转。
昨天下午4点钟,记者拨打湘潭科旺电脑学校负责人手机,但对方没有接听。
本报法律顾问聂炜认为:对于失踪人员,三年后可以通过法院宣告死亡。宣告死亡后,冯怀玉可以向学校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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