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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大促销 安全谁保障
两起超市踩踏事故引发市民担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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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0月27日和11月10日,上海“乐购”超市和重庆“家乐福”超市相继发生踩踏事故,致多人死伤。这让株洲市民也担忧起来:商家促销活动在我市也比比皆是,顾客安全谁来保障?
现状:市民争购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
昨日,记者就商家促销引发的人身安全事故进行了调查,发现在我市,因争购特价(或降价)商品而引发的事故也时有发生。
家住石峰区响石广场的熊女士说,今年“五一”节,她去附近的一家大型超市买特价肉时,排队的过程中,因人多相互挤撞,下了电梯进超市时,她突然被挤倒一边,膝盖着地,顿时肿得老高,后去医院治疗才痊愈。
记者从市消委了解到,今年以来,他们至少受理了3起这样的投诉。其中最严重的一起发生在上半年,住在天元区的易女士在超市被挤倒后遭人踩踏,致身上一处骨折,随后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后经协商,超市进行了赔偿。
“在争购商品的过程中,我市虽未发生因踩踏而死人的事故,但伤人事件已发生多起。”市消委投诉科科长刘海铭说。
公安:商家促销未纳入治安管理范围
据了解,在我市,目前除大型的商贸活动能确保安全外,像超市进行促销活动的行为,还没有纳入专门的安全管理范围。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说,超市进行促销,采取的是“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超市不必向公安部门申请,自己负责安全,但出了事,将被追究责任。
其实,早在去年9月12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就联合发布了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当年10月15日起开始执行。 《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管理措施,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的畅通。对开业、节庆、店庆等规模较大的促销活动,零售商应当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保证良好的购物秩序,防止因促销活动造成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疾病传播、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呼吁:政府应尽快出台应对措施
“随着元旦和春节的临近,毫无疑问,各商家的促销活动将愈演愈烈,而争购的人群中以身体对抗较弱的老年人居多,因此如何确顾客的人身安全、预防踩踏事件发生,已迫在眉睫。”采访中,许多市民建议应尽快出台相关措施,如限制促销规模、增加警力、制定应急预案等等。 对此,市政府应急办昨日也表示,他们将督促相关部门协商,力争应对措施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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