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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与合伙人发生矛盾后,为发泄自己的不满,竟然策划了一起重大抢劫案。近日,由石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硕武等5人抢劫案开庭审理,其中王硕武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
王硕武与人合伙开办了一家公司,2006年11月底,王与公司合伙人发生矛盾,遂找到珠海的朋友陈佳清,决定抢公司的货物,自己做内应,陈佳清负责找人帮忙。于是,陈佳清纠集了朱贵荣、赵望元(在逃),朱贵荣又纠集了蔡明树、赵树生,事先准备好汽车假牌照、假驾驶证等,并许诺事成之后,每人可得到几万元的好处。12月28日,蔡明树、赵树生驾驶桂C05519号大货车,陈佳清、朱贵荣随车来到株洲市,并将牌照换为豫A80557,赵望元也由广州赶到了株洲会合。一帮人在株洲购买了绳子、胶带布、棉被等作案工具。29日中午几个人再次碰面,由王硕武作内应负责提供信息。
一切准备妥当后,蔡明树与赵树生以货运车出租为名,用假名来到该公司骗装发往河南郑州市的服装95包,价值55万余元。该公司押运员伍某负责跟车押运。当晚19时许,当车行驶至320国道株洲清水塘出口处时,赵树生、蔡明树停车假装检修车辆,事先埋伏在此的陈佳清、朱贵荣、赵望元立即上前,持铁棍对押运员伍某进行殴打,并将伍某捆绑、打晕,抢走车上的服装驾车逃离现场,将车开往广州。案发后,押运员伍某挣脱了捆绑,向警方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