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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1月12日,芦淞区人大代表曾勇和同伙易铁军暴力妨碍民警执行公务,殴打他人。11月13日,2人被刑事拘留。本报先后于13日和16日对此进行了报道。昨日下午,2名犯罪嫌疑人被芦淞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批准逮捕。
检方相关人士介绍,经审查,曾勇和同伙易铁军的行为完全构成逮捕条件,经报请芦淞区人大常委会许可后,决定对曾勇批准逮捕,同伙也一并被逮捕。
检方提审时,曾勇表示当天不该喝酒,当时过于冲动。他表示了一定的悔意。
其同伙易铁军认为,一个小车祸,不应闹得这样大,不应该有这样严重的后果。
检方表示,目前,该案尚处于侦查阶段,有关事实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