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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攸县峦山镇村民邓云华等来到本报求助,希望尽快讨回攸县旅游局拖欠达3年之久的16.4万元民工工资。
邓云华是攸县峦山镇琴陂村村民。他说:2004年3月,攸县旅游局在该村水库边新修上船码头、停车场和公路等旅游设施,工程款合计27.4万元,工程验收合格后,县旅游局于当年12月付款10万元整。2005年1月18日,攸县旅游局打了一张证明,证明称待到会计可核算中心报账后付现。据悉,16.4万元欠款中,还包括2万元挖机费和2000元拖砂子运费。
2005年,村民赴县城30余次,但每次都空手而归。直到2007年春节前,攸县旅游局才支付了1万元工钱。
邓云华说: “从琴陂村到县城,每次坐公车来回就要30元,加上吃住花费,三年间为讨工资花费了五六千元。讨到一点点钱,根本无法分给50多个村民。”
在记者建议下,邓等人于当天上午找到了市劳动监察支队。市劳动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立即为其联系了攸县劳动局。此后,攸县劳动监察大队受理了其投诉,并向县旅游局下达了相关指令书,要求对方及时支付工资。
12月19日,邓云华告知,县旅游局同意暂付1万元。但考虑到牵涉的村民太多,不好分配,没去拿。
县旅游局局长19日下午在电话中称:民工的钱肯定要还,但要分期分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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