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有关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 (即通常所称的个税起征点)从当前每月1600元调整到2000元。之前,此消息已经在网上引起热议,我市市民对此有什么看法?记者进行了专题采访。
工薪阶层:建议分地区定标准按户按年扣税
市民几乎是一边倒要求提高个税起征点,多数工薪阶层市民更是反映积极,一位国企职工说:“我一人上班,上有母亲没工作,妻子买断了工龄,儿子在上学,我一月最多2000元,一人挣钱4人用,还要买房,现在物价这么高,一人平均不到500元,还要缴税,合理吗?”
不过,市民大都反对一刀切,表示应该按户按年扣税。石峰区的刘先生称:既然第二套房都能以家庭来界定,就说明技术上没问题!
“个税2000元起征都太低了,应该大大高于平均工资水平才行,否则交税的仍是大部分穷人。”天元区一职工认为提高起征点才能“均贫富”。
株冶集团一位职工笑称: “以株洲目前猪肉价格水平来说,开征点最低也应该在3000元吧。”
分地区定标准也是市民的主要建议之一。因为每个省的消费水平不一样,所以全国的征税标准不宜统一。
税务部门:治标不治本
据了解,1980年至2006年的20多年间,我国个税起征点为800元/月,2006年个税起征点改为1600元/月,这一次若调整成功,算是间隔时间最短的。
但是,这一举动在税务专家看来,则是“治标不治本”。他们提供的国税总局资料显示,2004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1737.05亿元,其中65%来源于工资、薪金所得,中低收入者又占了绝大多数。2005年,工薪阶层为个税总收入贡献了60%的份额,而富人的纳税份额不到10%。
“在当前的分类扣缴制度下,高收入者享受着多源扣除的优势,因此逃税漏税现象严重;而工薪阶层由于收入来源单一,实行代扣代缴制,反而成为税负最重的人群。税收在目前有点 ‘劫贫济富’的味道。”一位资深税务人士表示。
由此可见,除非对整个现行的税制进行改革,否则的话,个税起征点的调整仍是治标不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