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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施工负责人向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拨打的一个电话,不但将他本人送进监狱,另外14名民工也被判刑。近日,向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14名老乡也分别被判几个月至三年不等,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
现年49岁的向某是湘西自治州龙山县农民,在石峰区某工地负责施工并管理民工。今年6月5日10时许,因宁乡籍民工罗海南、罗立新等人问向某讨要工钱未果,于是宁乡籍民工拒绝继续施工,导致双方发生争执。争执中,向某的右眼被一宁乡籍民工打伤。
为了出一口气,向某随即打电话给老乡向生刚,要他从长沙召集龙山籍的民工来帮他出气。向生刚接到电话后即从长沙市一工地调集几十余人。随后向生刚安排这些民工乘车赶到石峰区长石村工地租房。向某接到向生刚等人后即带其去认打他的人,在关闭租房外的大门后,其他人手持铁铲、木棍、螺纹钢等凶器冲入宁乡籍民工租房,对房间的设施物品随意毁坏,并将宁乡籍民工罗立新、罗白斌、周文初、唐清明等多人殴打致伤。
经鉴定,罗立新的伤情系重伤,罗白斌、周文初、唐清明的伤情系轻伤,四人均构成九级伤残。四人随即将向某等15人告上石峰区法院。
法院认为,向某纠集14名老乡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重伤,三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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