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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的小春 (化名)是我市某高校大三的学生。她挂着眼泪说自己是第一次去看守所,在刑侦队谈话时,她甚至紧张得晕倒过去, “我和小谭 (化名)都是在那里实习的,老板吩咐的事,我们根本没想过不能做……”
去年10月到12月间,犯罪嫌疑人言某利用 “修建红港大桥拆迁”发包一事,诈骗白关镇天福村农民14万元一案,本报曾做报道。经过警方进一步侦察,当初言某用来行骗的道具之一——一张伪造的2000万元的银行存款单,竟然出自于这两位涉世未深的女学生之手。
天元刑侦大队民警透露,当时言某为了骗取对方的信任,特地到银行存了100元钱,换得存款单一张,拿回公司准备要儿子照着做一张2000万元的存款单。儿子看了一阵,觉得此事有点难度,于是找到了公司的实习会计小春和秘书小谭。二话没说,两名熟知电脑操作的女生就将这张2000万元的银行存款单做了出来。对此,言某父子还大大表扬了她们一番。之后,言某私刻了工商银行的公章盖上,制成了一张外行难辨真伪的存款单。 警方对两名女生进行传唤时,她们已经回校上课。两名女生先是不断询问是否搞错了人,明白了利害关系之后则不断痛哭,表示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目前,两名女生已被刑事拘留。 对此,警方想提醒广大学生,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应该加强对法律常识的学习。实习、找工作时,千万不能 “老板让干啥就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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