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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从派出所改造外观形象中嗅到商机,村民要求承包装修工程,并两次断电,追打民警,致使派出所两小时无法正常开展工作。近日,醴陵法院以易中华犯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
去年6月,根据省公安厅统一派出所建筑外观形象工作的通知,醴陵市公安局泗汾中心派出所开始对外观进行装修。当地村民获悉后,要求承包装修工程。6月24日下午,易中华等十多名村民来到该所要求装修工人停工,并先后两次断掉气泵的电源。装修工人翁石明遂向110报警。 接到报警后,泗汾中心派出所干警罗斌、刘湛、聂耶赶到现场予以制止,干警罗斌(着制服)对违法阻工现场进行拍照、摄像以调取证据。易中华拍打相机,不准罗斌拍照,何开平、易正林随即围住罗斌,要抢相机、删照片。
罗斌迅速向派出所值班室跑去,何开平捡起一块砖头、易中华捡起一根钢管,与易正林等人追打罗斌,并踢打值班室的门,威胁躲在里面的罗斌,“快出来,把照片删掉,不然你不要出门,出门就打死你!”易中华等村民无理取闹,致使该所约两小时无法正常开展工作。8月18日,易中华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法院认为,易中华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迫放弃执行公务,并造成国家机关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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