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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我看那个敢动我的货,我就和他拼了!”拖欠国家税款、滞纳金共3000余元,面对国税执法人员还敢 “动粗”。11月11日,石峰警方办理一起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案件,当事人李某被依法行政拘留7天。
1月11日下午4时许,石峰警方接到石峰区国税局报案,称税务执法人员在石峰区某烟酒行依法执行征税公务时,遭到易某的言语威胁,正常执法遭到阻扰。接警后,刑警赶赴现场,并将易某带回分局进行查证。
经查,该烟酒行店主易某自去年上半年起拖欠国税,到今年1月,已经拖欠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共计3000余元。1月11日下午3时许,石峰国税工作人员李某和吴某身着制服在该烟酒行依法执行征税公务,不料遭到店主易某的拒绝,易某不仅出言威胁,当工作人员依法对店内的烟酒进行清点、查封时,易某还与执法人员推搡起来。易某顺手抄起身边的一个啤酒瓶往桌子边上一敲,叫嚣: “谁敢动我的货,我就和他拼了!”执法人员见状上前夺下易某的啤酒瓶,并将其制服。
石峰警方立案后迅速处理,按照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易某作出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决定。警方称,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天以上10天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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