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
律师,一个外表光鲜的职业,一个令人羡慕的职业,一个不为大多数人了解的职业。在很多人眼里,律师收入很高,常衣冠楚楚、仪态威严地出入法庭及各类高档场所,是一种令人向往的工作方式;有些人觉得律师是一个令人敬畏的职业,他们熟知法律、纵横驰骋,在社会生活中呼风唤雨;也有一些人以为,律师是金钱的奴隶,只要能付得起律师费,就能利用律师对法律的了解,去经营驾驭法律……实际上,这是人们对律师的一种感性认识。经过数周的采访,记者试图通过一些案例以及与律师深入的对话,解析当前法律环境下律师的执业状态。 (文中部分人物为化名)
与代理律师的多次争执
“说好了七点半过来,现在9点了还不见人影,电话也没打一个。不到一个月就要开庭了,这个律师真是不上心。”蒋虹把资料重重地摔在茶几上,家里其他人面面相觑。
二十分钟后,胡律师气喘吁吁的进了门,显然是跑上4楼。“真不好意思,刚才一家顾问单位临时找我有急事,所以来晚了。”
“胡律师,你记得让我们这样等了多少次吗?那里一年的顾问费才1万元,有这么重要吗?我这里一次就付给你3万……”蒋虹显得很生气。她是我市某企业的老总,因与一家业务公司的经济纠纷聘请了胡律师。
“实在对不起,虽然是个顾问单位,但接了这个业务,我就要负责到底。今晚我不仅要处理你的事情,还要为他们写东西,今晚肯定没得睡。不好意思,我们快开始吧!”胡律师压低了声音,揉揉充满血丝的眼睛。
其实,双方的争执已经发生了多次。
第一次是蒋虹与胡律师一起去省高院了解案情,她扮成胡律师的“助手”,每跑一个办公室,胡律师就让她从一个布袋里,掏点橘子、苹果、口香糖……然后和每个办公室的人寒暄一阵子。
“平时看胡律师西装革领的,真没想到他这么寒碜,和法院的人说话那样低声下气的,搞得我心里好窝火。”蒋虹认为受了委屈,提前开车回了株洲。
第二次发生争执是蒋虹与胡律师讨论案情时,讲到一笔十万元的精神赔偿损失。胡律师认为这笔赔偿没有法律依据,要蒋虹放弃这笔索赔。
“这怎么可能呢?对方企业的行为确实对我个人造成了精神损失,每天耗费这么大精力,肯定要索赔。你难道这点能力都没有,我请你干什么?”蒋虹坚持自己的意见。
在蒋虹看来,律师应该十分“神通广大”,但没想到自己请的律师,却是胆小怕事、能力欠缺、处事小气……
针对蒋虹的看法,胡律师显得有些无奈,坦言道:“我们做的是一个服务行业,在服务中遭遇不理解是经常发生的。也许从一开始,顾主就先给律师套上了一个光环,而实际上律师只是法律范畴内的一个服务员。”
为杀人犯辩护是助纣为虐?
两年前的一天,我市发生了一起杀人案件。
某市场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与一位女顾客发生了纠纷,后将该顾客的丈夫杀死。案件发生后,犯罪嫌疑人迅速落网。
杀人者曾在外地因抢劫被抓,坐了10年牢,刑满释放才一年时间。回到株洲后,受聘于该市场,做起了市场管理员。
“杀了人,又有前科,这次肯定要枪毙。”几乎所有知道此事的人,都是一个论调。
然而代理律师聂炜却不是简单地看待这起案件。
“其实跟所有人一样,我听到这个案子的第一感受是‘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杀人就应该偿命’。”聂炜说,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他是杀人犯,也有权获得辩护,而作为辩护人根据客观案情,应该为其寻求酌情从轻处罚的依据。
于是,他找到了犯罪嫌疑人了解情况,仔细地查阅了案卷。
原来,当天该管理员在对市场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与顾客发生了纠纷、双方有了肢体接触。随后,该顾客叫来了自己的丈夫,与他扭打了起来。由于态势激化,女顾客的丈夫拿来了一把菜刀将他砍伤,而他也用随身携带的弹簧跳刀捅了对方几刀,后导致对方抢救无效死亡。
“显然,这起案件是受害人过错所致。”聂律师在法庭上指出,损害结果的产生,是由于受害人本身存在过错,虽然造成死亡的后果,但主观恶意不大,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理。
法院采纳了这条辩护意见,做出了“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处死刑、缓刑2年”的宣判。
事后,死者家人也理性的接受了这个事实。
“其家人的理性,让我感觉这真是万幸。因为这样的官司,经常让律师被辱骂为钱的奴隶。”聂炜告诉记者,有一次,同样是一次杀人案件的官司,悲痛欲绝的受害人家属认为律师是在与正义为敌,扬言要打死他,“为民除害”。
别想越过道德底线
“有个人说要转让我的股份,我们签订了一份转让协议。现在我又不想转让这个股份了,而且他又一直没有支付转让款,我能申请这份协议无效吗?”两年前,律师何向前接到了这样一起案子。
县里某企业一名股东,曾因此事起诉到县法院,可县法院驳回了他的请求。无奈之下,他来到市里找律师向市中院上诉。
何律师分析了一番案情,觉得此案应该稳操胜券,便为之撰写了诉状,市中院也受理了该案。
然而,开庭当天,法官刚刚宣布正式开庭,被告就情绪激动地说:“40多万对于我们来说不是小数目,如果我没给你这笔转让款,你可以要我的命;如果你收了钱不认账,我也不会放过你。”
突如其来的场面,令现场的所有人员都深感奇怪,被告始终强调,这笔股份转让款已经支付给原告,只是没要他打收条。
随后,法院认为该案有蹊跷,要求重新核实情况,决定休庭。
当晚,何律师把当事人约了出来,长谈了3个多小时,做通了他的思想工作,得到了真相:原来,对方早已把股份转让款给了他,不过没要他打收条。而他的股份价值不断飙升,他觉得划不来了。因此,决定赖掉对方这笔钱,玩一出恶人先告状的把戏。
“这场官司不可能会打赢,而且也绝对不能赢,社会道德的底线不能被突破。”何律师铁了心不再打这个官司。
“我多出几万元,你就帮帮忙吧。”面对当事人的利益诱惑,何律师仍然严词拒绝。
“有很多人认为,只要出钱就能请律师打官司,以为用钱可以驾驭法律。实际上,律师所有的代理活动都是忠于事实和法律的,再有本事的律师,想去捏造事实,那也是不可能的。”何律师告诉记者。
风险下的光鲜生活
律师,在这个众人羡慕的职业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艰辛?记者与多位律师进行了深入对话。
其实,在整理这些对话内容之前,记者已经有了一个很深的感触:律师是一个服务性职业。
记者约访聂炜律师时,第一次见面时间是下午4点多,可没聊几句,他突然说有急事要离开;第二次是下午2点,记者刚刚到达约访的茶馆,他又打来电话说:“突然有急事,改天再约。”
“这么多年来,我就是靠服务意识强,及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才在律师行业里占据了一席之地。”这是聂炜的解释和歉意,可里面却透露出一股无奈,也许这是整个律师行业的现状。
记:人人都说律师是个高薪职业,你们的收入情况究竟如何?
律:其实,律师的收入并不像人们想像的那么高,而且内地与沿海的差距也比较大。重要的是,律师的收入并不均衡,大致可按三、四、三的比例划分,也就是说,三成律师有较高的收入,四成律师维持温饱,三成律师生存非常艰难。
记:很多人都觉得做律师很体面、生活质量很高?
律:实际上,大家看到的只是表面,背后的艰辛只有我们自己知道。
首先,做律师前期付出的成本就很大,资格证、执业证想拿到手,真不是件容易事。目前,我国拥有执业律师约12万余人,仅占全国人口的万分之0.8;而株洲370万人口,有律师资格的约300多人,真正执业的律师约200多人,尚达不到全国的平均水平。
然而,竞争却十分激烈,十分残酷。有些刚出来的律师,很可能一年都难接到几个法律事务。而你要拥有更多的业务,必须先做好人,始终以服务心态待人处事,一年能安安心心在家休息,也就是过年那几天。
而且,现在法律法规更新速度较快,一天的奔波后,晚上再研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可以说是每个律师的必备功课。不少律师由于工作压力大,竞争激烈,不同程度存在失眠、多虑的职业病。
记:律师毕竟还是一个令人尊重与敬畏的职业,工作的感觉应该还是不错吧?
律:律师的工作都是以法律和事实为准则来开展的,可工作中还是有不少的困惑,目前的法制环境和人们的法制观念还有待改善。
比如,现在有些当事人找到律师,先不讲事实和证据,一开口便是“你跟某法院、某法官熟不熟,关系如何”,而不是理性的看待案件本身的事实和证据。因此,很多人觉得官司没打赢,就是律师水平不够,他们不理解官司的成败是需要证据来说话的,法律中需要的理性事实与他们所理解的感性事实是不一样的。
还有一个不好讲的方面就是,由于当事人的要求或者法律环境本身的不成熟,不排除有些案件存在与个别法官私下“勾兑”的情形。但是我们坚信,随着法治的进步,通过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所有法律人的努力,我国的法制建设将不断完善。
记:干律师这一行,有没有什么风险?
律:当然有风险。我们每接受当事人的委托,都需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在办案中出现任何过失行为,都要负责任。比如:丢失案卷、过了诉讼期、举证期等。工作中必须严谨得不出一丝纰漏。
业务量大的律师,八成都有过度劳累、抑郁等症状。而且在工作中,有些人并不理解律师是一种代理和辩护职能,他会对你产生敌意,利用各种社会关系施加压力、甚至威胁你的人身安全,这些事情都时有发生。
因此,我们自己都会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在某种程度上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