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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回到湘潭的民工周金明电告记者: “我们已经领到了61万元追讨的工资,谢谢晚报的关注。”
1月24日,周金明等民工来到晚报投诉:2006年8月23日,他们与长沙建安工程公司株洲河西某项目部签订劳务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包工不包料。合同签订后,78个民工进场施工。至2007年4月29日,工程完工,双方达成结算协议,长沙建安公司应付民工工资732550元。8月29日,民工收到工资12万元,对于余欠工资,建安公司写下书面承诺,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付清,如有纠纷和建设单位无关。
“我们所建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早就投入了使用,但民工工资至今还没有解决。我们找过律师,也搞过集体讨薪,但工资一直没有着落。”1月25日上午,记者前往采访时,20多个讨薪民工班长纷纷诉苦,希望在年前讨回工资。
市劳动监察支队称:致使民工工资拖欠的工程项目,没有到劳动部门办理过工资保障金手续,劳动部门不予受理,应由高新区建设局负责协调。
25日中午,记者来到高新区建设局时,讨薪民工们的情绪很激动。记者劝他们冷静,等待区建设局协调解决。
高新区建设局负责人称:“已经与该项目建设单位进行了协调,对方答应当天下午就支付。”
“25日下午领到了工资,目前已经全部分放到了各个班组的民工手中。” 昨天下午,投诉民工周金明感叹地说: “今年,我们可以过一个好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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