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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民工讨回工资4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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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王凤明等8个民工班长在市劳动监察支队喜领工资10万余元。至此,本报和市劳动监察部门共为民工讨回工资约480万元。
王凤明是株洲县人,2006年4月带架子班进入株洲海畅铁路配件公司厂房和综合楼做事,8月份完工,但施工项目部一直未如约支付其工资尾款1万元。从2006年一来,他一直为此追讨。他说: “我们找项目部,项目部称甲方还欠着工程款,没钱付。无奈何,我们只好向劳动部门求助。”
项目施工单位为株洲市长兴建筑公司。其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这次追回的工程款,全部用来发放民工工资。据他介绍,河西和五县的工程项目,大多数没有设立工资保障金,所以在发生工资拖欠时,承建单位感到很为难。为此,他希望有关部门引起注意。
昨天上午领到工资的一民工说,和2006年比起来,2007年的工资支付要好些。他2007年在株洲做了一年,工资已经全部领到,没有发生拖欠现象。
自2007年12月本报与劳动部门联手追讨工资以来,市劳动监察部门已经累计为民工讨回工资390万元,加上本报介入帮民工讨回的,累计已达48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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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株洲晚报 作者:
郑炜青 张立根 编辑:
肖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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