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国务院法制办就《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个草案是在保安服务行业中的首个国家层面的法规。对此,许多市民表示欢迎与支持。有关部门也表示,《草案》的实施将有效地规范株洲保安行业。
什么是保安?株洲保安有多少? “保安,就是站岗、巡逻进行安全防范的人啊,那株洲起码有几万名保安。”市民王先生说。“我们单位守门的也是保安啊,饭店、娱乐场所等那些指挥停车的人员都是保安吧。”某单位负责人表示。“那些穿着保安制服的就是保安……”采访当中,市民眼中的“保安”含义很广。
对此,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六大队负责人表示,在《草案》实施前,保安是指由公安机关开办的保安服务企业派遣出去从事安全技术防范的从业人员,目前株洲有6家保安服务公司,约有1600名的保安人员。
据悉,全市从事所谓保安工作的人员数万人,但称得上保安的人不到2000名,因此,市民眼中的许多“保安”只是“黑保安”。
市民期盼新规 制止保安不法行为
“怀疑顾客拿了超市东西没付钱,超市保安就随便搜身,这样的事情在不少超市都出现过。以后,有了这个新规定,相信他们再也不敢随随便便对顾客搜身了。”市民刘先生说。
据悉,近年来,市民对保安存在许多看法,尤其是娱乐场所、商场、酒店、市场等地的“保安”。我市发生多起“保安”(可能并非正规的保安)非法搜身、侮辱、殴打他人的事件。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营业性娱乐场所必须从保安服务企业招用保安员,但现实情况是,株洲娱乐场所大部分保安系娱乐场所自己招用,并成为他们的“雇佣兵”。
《草案》中有关对保安必须进行专业培训等要求,有助于提高保安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尤其是商场超市、小区物业自己聘用的保安,有相当一部分保安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培训,常常是经过很短的集训便草草上岗值勤。这些人员的素质就很难保证。”黄先生说。
同时,很多市民对《草案》中明确的有关保安的“七不准”行为表示关注。“尽管以前这些行为也是不允许的,但新规定中予以了明确,这才是最重要的。”
《草案》如实施,保安公司门槛提高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六大队负责人表示,《草案》的实施是一件好事情,保安行业将在规范的同时得到壮大,以后公安机关将改变原来与保安公司的关系,由原来的经办转变为依法监管指导保安服务企业。
针对此次《草案》征求意见,该负责人表示,我市针对株洲实际情况,初步归纳出两个意见:一是物业公司自建的从事安全防范的保安是否纳入公安机关的监管?二是《草案》中关于“保安企业不低于100万元注册资本,能够招用100名以上的保安员”这点是否可以区域化对待,如受此影响,炎陵县、株洲县、醴陵市3家保安服务企业将面临规模和门槛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