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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 (株洲晚报 王鸿 郑莺)6名平均年龄不满19岁的青年,仅仅因为吃夜宵没钱付账,就去抢劫外地货车司机。近日,6人因犯抢劫罪被石峰区法院判刑。
去年7月13日晚,被告人张京、王力、李明、胡林伙同郭奇、孙虎(以上均为化名,后两人在逃)等人在中南蔬菜市场吃完夜宵后却无钱付账,孙虎便指使被告人张京、王力、李明、胡林及郭奇去搞外地货车司机的钱来付账。深夜1时许,张京等5人窜至在田心高科园路段,拦住受害人杨某驾驶的江西牌照大货车,拍打车门强令杨某交出财物,并以不给钱就砸车相威胁,抢得现金200元。之后张京等人将抢得的200元钱交给孙虎付了夜宵钱。
两天后,尝到甜头的几人再次预谋抢劫。7月15日凌晨,他们窜至龙头铺镇一公路旁,发现一衡阳牌照大货车经过,张京、王力、李明、郭奇即乘坐摩托车追赶,将该车拦截,谎称货车轮胎压飞石头,将人打伤,令司机周某下车,并强索400元,周某不从。张京等人遂打电话给黄伟等人,黄伟、邹为及郭奇三人即骑摩托车携带两把砍刀赶来,张京、黄伟持砍刀将周某围住,黄伟持刀作砍人之势,将货车的右前大灯砍烂,威胁周某拿钱,周无奈上车取钱,此时几名武警乘车路过,见状将受害人周某及车辆解救,黄伟等6人逃脱。
石峰法院最后判决,被告人张京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其余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