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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阿华 刘勇 余岚) 一些女性网民因轻信男网友,并与后者约会,不想落入 “狼窝”。近日,邓某、王某分别被荷塘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近年来,因约见网友,女性网友被强奸的案例呈上升趋势。
女网友被2人轮奸
2007年9月10日21时许,严某应网友邓某与廖某 (不知名,在逃)之邀,在株洲市荷塘区汽车南站附近一饭店吃晚饭,饭后,邓某、廖某诱骗严某乘出租车到明照乡明照村黄某家中,廖某要强行与严某发生性关系,严某不从,反抗,邓某即抓住严某双手直至廖某强行与严某发生完性关系,之后,邓某又与严某发生性关系。次日上午,经被害人指认,公安机关抓获邓某。
强奸未遂,拿枪威胁
2007年8月11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王某以聊天的名义,将网友梁某骗至荷塘区月塘北路王某某的卧室内,在卧室内王某采用暴力手段强行欲与梁某发生性关系,遭到梁某的反抗,后梁某借口出去买避孕套,下楼乘出租车逃走。
不料王某随后驾车拦截,并拿出一把黑色的气手枪(仿真枪)谎称自己是公安局的,威逼司机不许开车,然后用枪托打梁某的头部,并拖梁某下车,但梁某死活不下车,王怕事态扩大就威胁梁某明天到其单位去找她。梁某叫司机开车送其到派出所报案。
年轻女性寻求刺激,冒险见网友
据悉,上述案例中,年轻的女网友都是对见面充满了好奇,并轻信对方言辞,近年来,类似案件在我市呈上升趋势。警方有关人士认为,由于网络身份具有虚拟性,可谓“知名知面不知心”,许多青少年网迷对 “网友”、 “网恋”这类事物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或者根本不去辨别。对他们来说,见网友可能带来的莫名刺激是难以拒绝的。
警方提醒,年轻朋友上网时,在没有确认对方的身份时,千万不要轻易把自己的联系方式告诉对方,特别是年轻女孩与陌生网友见面,尽量不要单独前去,而且时间最好选择在白天人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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