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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株洲晚报 江攀 唐冰)“学校收我几千元钱却不开正式发票;应得的补助款我一分钱也没到手;一年里收了两次杂费……这样的收费,让我怎么也弄不明白!”昨天,在市第一职业学校(南院)上二年级的曹光(化名)向记者反映。
18岁的曹光来自醴陵农村。他和几名同学向记者出示了一些盖有学校财务印章的收费收据,并告诉记者:去年秋季开学时,他们按标准向学校交纳了一年的相关费用,包括2500元学费、400元杂费、100元校服费,但学校没有按规定开具教育收费发票;而本期开学,学校再次向他们每人收取了400元杂费。
曹光等同学还说,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国家向他们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钱,至今却一分钱都没有领到手,相应的银行卡也没看到。只是到了这个学期初,学校曾告诉过同学们,说每人已到账400多元补助,但不直接发到同学们手上,得留在学校充抵下一学年学费。对此,同学们也很有意见。“根本没有和我们商量,是擅自截留。”
就同学们反映的上述问题,记者昨天采访了市一职校长陈春华。陈校长解释说——
相关部门给学生的补助款确实每人只到账400多元,不过,相应的银行卡已“由各班主任代为保管”,班主任已向全体同学作过解释,把已到账的补助款取了出来,抵作了下一学年学费,并开具了相应的收据;此外,因为开学时比较忙,学校收学费时暂时只开了收据,但如果学生有要求,随时可以到学校换开正式发票。
对于重复收取400元杂费,陈校长先是称“不可能”。后“经过了解”,他又告诉记者,这只是个别“上学期放假时”新接任的班主任不熟悉情况而为。“交的人并不多,班主任已经向学生作了解释,可以充抵下个学期的学费,也可以随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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