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网讯(株洲晚报杨清 曹飞跃)看到马路上有破损的井盖,千万别以为它是废品,可以随意 “捡”走。昨日,响石岭派出所就将一名 “捡”井盖的女子抓获。
当日早晨6时30分许,派出所接到市民报案,称人民北路金盆岭路段有人在马路中间盗窃井盖。随后,民警前往将正在“撬”井盖的女子抓获。 “这属于盗窃公用设施行为。”民警称。
闻讯赶来的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介绍,此处不是他们管辖的下水道井盖,而是供电缆线的双叶井盖。日前他们在路上巡查时就发现该井盖有一半出现了裂痕,但并不会影响行车与路人安全。
被抓女子则称,她是捡破烂的,看到井盖有裂痕,便想 “捡”走卖钱。对于此行为会造成安全隐患她全然不知。
“早几天,响石西路上有3块井盖一夜之间被盗。”市政人员称,对于这种屡禁不止的盗窃市政设施行为十分无奈。同时他们还称,如果对于此行为的处罚手段更强硬,相信能大大减低市政设施被盗现象。
据悉,对于这些行为,普遍的做法是视为盗窃罪,但由于金额不大,一般是拘留、教育和罚款。但我国一些大城市则将此行为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这样的打击力度更大,盗窃份子也会有所 “收敛”。
同时,市政部门也希望市民能共同监督,发现盗窃市政设施的行为及时拨打8220110举报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