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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株洲日报 江莉 张利人) 日前,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对造纸行业实行集中污染整治的通知》,对73家废纸造纸企业实施停产整治。这意味着2008年12月31日前,该市所有未达标排放的造纸企业必须停产整治,在产能达1万吨以上并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才能恢复生产。预计专项行动可使化学需氧量排放减少2300吨。
醴陵市目前共有造纸企业73家。其中,年生产能力在1万吨以上的企业有1家,年生产能力在1万吨以下的企业72家,均达不到环境保护的要求。去年年底,金辉纸业等15家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电力部门已经按照部署对其他停产整治对象拉闸限电,工商部门已对停产整治对象停止换发工商执照和年检。
据了解,专项行动分3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停产整治阶段,对年生产能力1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企业一律停产整治。第二阶段为组合整治阶段,企业按照"四个一"要求进行组合整治,整治后达到年生产能力1万吨以上、一个法人代表、一个排污口、一套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装置,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的要求。第三阶段为整治验收阶段,2008年12月31日前,年生产能力1万吨以上的停产整治企业废水处理设施齐全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经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三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可恢复生产。其他没有启动扩建、技改和污染整治工作的停产整治造纸企业,该市将依法予以关闭。
目前,醴陵已完成第一阶段的工作,兼并重组工作正在进行。按照关小汰劣、合理布局、促进发展的方针,该市正在制定有利于造纸业快速发展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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