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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株洲晚报 郑炜青)姜必清120余万元工程款被拖欠,事涉市天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市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 (本报4月23日曾报道)。日前,株洲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介绍,市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的开发资质也被注销了。
据开发办副主任夏天介绍,该公司因遗留问题太多,达不到房产开发要求,于今年1月被注销了开发资质,注销时,开发办还要求其负责处理后续的遗留问题。因为,开发资质注销,其企业法人资质应该还在。至于该公司地址,开发办也不清楚。
“天泰”公司原来的办公地址设在市工商局旁边,记者昨天看到,其所在的该栋商务楼正在重新装修,公司去向同样不明。
两家房地产公司的开发资质均被注销了,姜必清的工程款和民工的工资还有办法吗?
姜必清拿出两份株洲县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06年12月13日,株洲县法院裁定,查封被执行人株洲市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天台小区第17栋一、二、三层;2007年7月8日,株洲县法院再次裁定,享受实际承包收益的邓某应根据与经济适用房公司的承包合同,承担天台小区二期工程(包括姜必清的项目)的债权债务清偿责任,即邓为实际被执行人。
天台小区17栋被查封的一、二、三层均为裙楼,但第一层已经解冻,一些门面已经在经营。姜说:“已经查封1年零4个月了,虽然被查封,但问题却迟迟没解决。如果这两层能够及时进行拍卖,我的工程款和民工工资也不会有问题了。”
关于株洲县法院裁定的被执行人邓某,姜说:“我根本找不到人。”
株洲县法院负责此案的蔡法官证实:天台小区17栋二三层还没有解冻,但由于还存在其他纠纷,目前难以拍卖。
看来,姜必清所欠的民工工资,还得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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