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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株洲日报 李 淼)4月29日,邰勇夫小心翼翼地将《商标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书及事实依据》塞进了信封,投入邮箱,寄往国家商标局。
网上惊现“邰勇夫”商标
邰勇夫是株洲人。4月初,他上网时无意当中进入了中国商标数据库,竟然发现他人正使用“邰勇夫”3个字进行商标注册。
注册的商标名称有两个,其一为“邰勇夫”,商标编号系国家商标局初步审定第 4358585号,法律状态为“在申请注册中,公众异议期截止日2008年5月5日”;其二为“邰勇夫疯狂”,商标编号系国家商标局初步审定第4358584号,法律状态为“申请注册待核准”。
两份商标档案显示:商标的申请日期均为2004年11月12日;商标持有人名叫刘汉洪,长沙人;商标均属于“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类别;商标的服务项目为 “培训、安排和组织培训班、流动图书馆、书籍出版、节目制作、文娱活动、学校(教育)、安排和组织会议、录像带发行、录像带录制”。
邰勇夫:将面临“失业”困境
“某人的名字被他人注册的事例,近几年我听说过,可这次竟然发生在自己身上,让我惊讶不已。”邰勇夫气冲冲地表示,经仔细调查核实,他与商标注册人刘汉洪毫无关系。
查看商标类别、服务项目,则更让邰勇夫惊心。在《商标异议申请书》中,他写道:邰勇夫是著名推销员、著名图书作者。2001年以来,出版过《我推销我生存》、《中国推销人的一千零一夜》等6本图书,部分图书曾被 《北京晚报》、《天津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报道。“我从事的行业正是注册商标所服务的项目,商标一旦注册成功,我将面临‘失业’困境。”
此外,邰勇夫还补充道,与“邰勇夫”相关的图书、著作、新闻等资讯在百度、GOOGLE等著名网站搜索,除异议人姓名专有外无第二重复姓名者。
法律界:属恶意抢注商标
邰勇夫的异议申请,得到了我市法律界人士的支持。
建设法律服务所主任师生林认为,商标注册人未经邰勇夫本人同意,利用“邰勇夫”名字的知名度,擅自注册“邰勇夫”、“邰勇夫疯狂”两个商标,属于恶意抢注商标行为,邰勇夫本人有权提出异议,维护自身权益。
法健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武称,近年来,恶意注册他人姓名、企业名称的行为时有发生,对此,国家商标局专门出台了司法解释,严令制止恶意注册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
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张爱霞建议,知识产权权利人应提高法律意识,对知识产权及早采取保护措施,以防他人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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