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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 (株洲日报王振 刘芳军 文珠) “我有的是钱,就是不履行!”5月5日,市雷兰公司法人刘某面对法院执行人员口吐狂言,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围堵、殴打执行人员,并将百余张百元大钞砸在法院执行警车上。当日,攸县法院对刘某处以司法拘留15天,并对该单位罚款20万元。这是该县法院历史上对被执行人开出的最大金额罚单。
2007年11月29日,攸县法院对徐某投诉株洲雷兰数字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雷兰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作出判决:由雷兰公司赔偿徐某44450.64元(已付7411.4元)。
判决后,雷兰公司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1月24日,市中院调解结案,调解由该公司在2月4日前赔偿徐某3万元 (已支付的7411.4元除外),如逾期未履行,按一审判决执行。
调解书生效后,雷兰公司拒不履行确定义务。2月22日,徐某向攸县法院申请执行。该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限期履行。
5月5日,攸县法院依法上门强制执行,执行人员要求被执行人雷兰公司负责人刘某到法院说明情况,但刘拒不前往,并嚣张地嚷道:“我凭什么到法院去!”.执行人员劝说无效。
刘某又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围堵执行人员,并掏出一把钞票(约1万余元)砸在法院警车上,并大声叫喊:“我有的是钱,就是不履行!”
攸县法院获悉后,立即增派警力赶赴现场,将刘某带离现场。当日,该院根据刘某暴力抗法情节及该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法作出上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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