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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郑炜青) 河西东湖安置小区,两个月发生两起民工工资投诉,原因到底何在?昨天,市劳动监察支队认为,一是项目经理多是挂靠,以包代管留遗患;二是未向市劳动部门交纳“工资保障金”,民工工资没保障。
河西东湖安置小区工地 (6栋和8栋)娄底内灰组47个民工,自5月1日与项目方发生纠纷以来,已经10余天没有领到生活费,民工生活陷入困境;工地受伤民工也享受不到工伤待遇,本报5月15日 《东湖小区47个民工断“粮”13天了》对此进行了报道。昨天,记者了解到,民工工资还是没有消息。
东湖小区工地为什么问题频发,且解决进度慢?昨天,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称,按照规定,项目开工之前,建设单位应到市劳动监察支队办理三方协议,并按工程量存入一定的工资保障金。交纳工资保障金,意义在于一旦发生工资纠纷,民工工资可以得到保障。但河西项目都由天元区建设局代管,工程项目均没有交纳工资保障金。该负责人说:“相对于其他四区而言,天元区范围内民工工资投诉要多得多。对于民工来说,没有如期领到工资,只能找市劳动监察部门,但因为未交工资保障金,市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管手段便相当有限。并且,东湖小区6栋、8栋的建筑单位又是长沙的建筑公司,处理起来更是棘手。”
据市劳动监察支队调查,东湖小区工地的项目经理多是挂靠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只收挂靠费,以包代管,从而导致监管不力。如今年4月13日投诉的东湖小区10栋,“消失”的老板就是挂靠在建筑公司。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天元区建设局。区建设局有关部门答复:“没有接到东湖小区民工投诉。”他说,天元区建设项目虽然没有设立工资保障金,但每个项目均交纳了建设保障金,如果发生民工工资拖欠,将从建设保障金中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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