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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刘建安 田璐 张建平)7月1日,我市在全省首创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理赔”正式启动。实施第一天,市保险快速理赔服务中心即接处6起理赔事故。
【现场回放】上午10时,肖先生驾驶广本小车通过响石广场,与同向行驶的一辆渣土车发生刮擦,广本 “受轻伤”而渣土车无恙。肖先生起初担心车辆移动后不好确定责任,要求报警处理。后通过协商分清主次责任后,双方移开了车辆并填写了快处快赔确认书。在中心登记后,保险公司对肖先生的广本进行查验并定损600元,由渣土车申司机先行垫付,凭事故确认书去自己投保的公司领取赔付金。
【相关规定】为服务全市 “创模”大局,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市金融证券办、市交警支队、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制定 《株洲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保险快速理赔的暂行规定》,从7月1日起执行。
在城区所辖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仅造成各方财产损失不超过2000元 (含)的机动车之间碰撞的交通事故,适用本规定。除7种特殊情况外,当事人有条件的,应当用照相机、手机等对现场进行照相,或在地面标记车辆轮胎位置;然后由任意一方当事人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当事人事故事实形态确认书”,并经各方当事人确认签名;车辆能够移动的应当迅速撤离现场,在不影响道路交通的地点或场所再自行协商处理。
交警部门称,当事人按规定应撤离而未撤离现场的,值勤民警将责令其撤离,并采取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移交事故处理部门处理,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按上限处罚及记分;对故意堵塞交通、扰乱秩序,造成严重交通堵塞的,按照 《治安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新闻背景】据了解,每年我市发生交通事故约8000余起,其中六成以上为无人员伤亡的物损交通事故,经常引发交通拥堵,也让当事人费时费力。新规定实施后,事故登记、定损、定责将在半个小时内处理完成,全市12家开展了车险业务的公司集中在中心进行赔付,1个工作日内理赔即可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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