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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王鸿 唐华) 至昨日,石峰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成功侦破一起骗取住房公积金案件,犯罪嫌疑人邹立勋、杨剑和朱海咸3人利用伪造的手续,在市住房公积金公务员苏某的配合下,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30多万元,非法获利10余万元。
今年6月3日,石峰经侦大队接一匿名群众电话举报,称有株冶集团职工邹立勋利用伪造的公文印章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
石峰经侦大队民警随即展开调查,在掌握证据后,于6月10日将邹立勋抓获。经审,邹立勋交待,自2007年6月以来,他伙同杨剑 (男,37岁,株洲机务段工人)等不断受理一些按正常程序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业务”,然后利用别人提供的身份证资料,在犯罪嫌疑人朱海咸(男,38岁,双峰人)处非法刻制株洲建宇中环置业有限公司、株洲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行政章、合同章、财务章及相关条形章,并伪造住房买卖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科负责审批和电脑录入的职员苏某 (男,38岁),负责提供 “掩护”,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随后,杨剑、朱海咸和苏某分别落网。
经统计,几人为30多个未购买住房、按规定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人提取住房公积金30多万元。邹立勋、杨剑等人从提取住房公积金数额中按40%收取费用。
目前,邹立勋、朱海咸、苏国晖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取保候审,杨剑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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