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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罗顺 张友陵)6月20日,本报对醴陵非法墓地大行其道、毁坏山地植被现象予以披露,引起了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昨日,醴陵市成立整顿殡葬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项整治动员大会,要求对2006年1月1日以来乱埋乱葬的坟墓进行清查,并确保自7月15日起,再无新增乱埋乱葬坟墓和建造永固性墓地的行为。
昨日,该市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的通告》。确定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所辖19个社区和26个村委火葬区域,要求在火葬区内死亡人员 (含外来人员),一律实行火葬。凡是在2006年1月1日以后,在火葬区域内的非法墓地修建的墓穴,必须在10月底前,自行将墓穴拆除。凡是在10月底前,非法墓地中未拆除的坟墓,将采取措施依法予以强拆。
为彻底整顿殡葬秩序,该市决定,自7月15日起,对在规定范围内乱埋乱葬、新增坟墓或永久性坟墓建筑5处以上的街道办事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分管负责人以及所在村组干部的相关责任。
此外,国家公职人员将是此次整治的重点。对国家公职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以及抚恤对象死亡后,不实行火葬的,不得享受丧葬费、抚恤费、困难补助等各项费用。从7月15日起,该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 (居委会)将统一规划,选择荒山瘠地,建立公益性墓地,引导规范墓葬。
目前,该市正全面清查2006年1月1日以来,在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所辖26个村、19个社区 (居委会)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墓地,以及该市仙山公园、仙岳山、凤凰山、佛子岭、寨子岭以及320、106国道、沪昆高速、浙赣铁路沿线等主要地段或风景名胜区内的乱埋乱葬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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