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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拿国旗做广告遭网友痛批
法律界人士:如果情节严重,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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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控抓拍的监控视频截图
株洲网讯(王 振) “庄严的国旗,代表一个国家的尊严,岂能被商家作为噱头和幌子来使用?!”昨日,攸县一个休闲中心拿国旗做广告,招摇过市的组照贴在论坛后,引发了许多网友的不满。
拿国旗做广告,招摇过市
7月10日上午10点27分,攸衡路桃水车站出现这样一幕:一名男士举着写有 “雅天休闲”的五星红旗为前导,紧跟的是披着“雅天休闲”缎带的3男3女,随后是三路列队的人员跟进,往人民银行、城关政府方向行进,且其后跟随人数不少,引得路人纷纷张望。
“一个休闲中心居然拿国旗做广告,招摇过市……太让人恶心了!”退伍军人陈某说。当日,他奋笔疾书写下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配图帖子发在论坛。
“在道德上就已经破产了”
“拿国旗做广告,在道德上就已经破产了。”网友纷纷在道德和法律上批判了这家娱乐场所的做法。
一网民甚至呼吁,“雅天休闲”应无条件、迅速清除所有以国旗(图案)做背景的所有广告,公开承认错误,并保证今后不再出现类似违法行为。他还建议攸县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该事件,依据有关法律,对“雅天休闲”严肃处理,并将结果公布于众。
网友“春去春来”在跟帖中说,从事广告行业,应该知道国旗是不能用来当广告宣传用的,可想而知,广告商的社会价值观和行业责任感在利益面前都发生了错位。
目前,网民跟帖量和浏览数急剧增长。
商家行为明显违法
昨日,记者采访了市内法律界人士,他们明确指出,商家的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国旗法》和《广告法》。
《国旗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
《广告法》也明确规定,广告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违反该规定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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