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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王鸿 简建伟)身为河西某公司保安队长的黄某,竟冒充警察擅自查房,并向受害人索要现金2千元。近日,黄某因犯招摇撞骗罪,被石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3月17日零时许,黄某身穿警服(私自购买)窜至石峰区清水路某宾馆,声称自己是警察,要服务员打开207号房,随即对房内的小伙子陈某和姑娘“婷宝”查验身份。由于陈某未带身份证,而“婷宝”不到18岁,于是黄某以陈某拐带未成年少女为由,要对陈某进行处罚,并通知陈某的叔叔到宾馆来。在其叔来宾馆的过程中,黄某将陈某交出来的手机及200元现金放进自己口袋。其叔来后,黄某要叔侄俩回去拿身份证并规定其15分钟内返回。两人拿来身份证后,黄某要他们交2000元罚款才能“了难”,并要其叔将陈某领回去,准备好钱后送来,自己则在房内等候,且不准“婷宝”离开。
陈某从宾馆出来后,感觉事有蹊跷,遂喊来朋友谭某、晏某返回查看黄某的工作证,可黄某拿出的却是保安工作证。于是,陈某、谭某、晏某遂将其扭送到派出所。
法院认为,黄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行骗,损害国家机关威信、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黄某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故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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