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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株洲市湘江西岸。株洲高新区先后被认定为国家新材料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基地、国家火炬计划湖南传感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两型社会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综合性国家高技术基地。享受国家循环经济政策、中部崛起政策、振兴老工业基地政策。株洲高新区特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结合我区人才队伍现状和实际需求,拟引进:机械制造、车辆工程、能源动力、电子信息、材料、生物医药工程、城市规划与设计、产业经济或战略管理研究、投融资决策或国际金融专业或投资银行业务高层次人才。
二、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必须国家认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具有同等学位,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年龄在45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的专家,年龄在40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专业人才,年龄在35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三、引进待遇
引进的专业人才在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包括工资、奖金、保险等福利待遇)前提下,按职称或学历分三档每人每年由财政补助 5——15万元的人才津贴,每年1万元住房补贴,补贴时间5年,其配偶子女享有随调随迁等优惠政策和待遇。
四、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公布之日起至9月25日止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黄河北路276号天元区政府大楼8412号邮 编:412007
联系电话:0733-8830729 0733-8837735(传真)邮 箱:job@zzty.gov.cn
联 系 人:王 旭、言 方引进人才简章详情电话咨询或到株洲高新网站查询。
网址:http://www.zzgxq.gov.cn
本公告内容和未尽事宜,由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株洲高新区人才人力资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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