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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 (罗晓光 沈全华) 经过半年多的抗争,法律终于战胜了迷信。近日,芦淞区尹先生等30户居民申请的自来水管道施工复工了,水管“破坏风水说”流产了。
尹先生等30户居民是芦淞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龙泉社区摩托车大市场至易家洲黄家坳一带的散户。长期以来,他们没有自来水可用,生活用水需从较远的水井挑过来,十分不便。
去年,他们在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等帮助下,获得规划审批,委托他人铺设和安装进家入户的自来水管道。前期施工较顺利,眼看再过一段时间就可跨入 “自来水时代”,尹先生等人喜上眉梢,奔走相告。
不料,当年11月14日,出了变故。原来,水管需从附近居民赵某围墙大门前的通道通过,赵某认为此举将影响其生活,还会破坏其住处的“风水”,组织家人强行阻止施工。
尹先生等居民上门与赵某交涉,碰了一鼻子灰。通过村委会等调解,也弄得不欢而散。无奈之下,尹先生等向芦淞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支持其复工诉求,并责令赵某赔偿相关损失。
在审理中,法院认为,根据《物权法》等规定,相邻纠纷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及通行等方面的相邻关系,尹先生等铺设自来水管道,作为相邻方的赵某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以影响“风水”为由阻工,实属无理。
于是,芦淞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责令赵某停止阻工,并赔偿尹先生等经济损失2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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