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朋友,请注意了!从3月11日起,在城市中心区的主次干道上设置了许多限制或禁止部分车辆通行标志。这是市交警支队为切实解决我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问题,确保市道路安全、畅通,为创建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模范城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道路交通管理新举措。
[范围]
限制或禁止的部分车辆在部分道路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以对城市环境影响大的货车、低速汽车及拖拉机、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及板车为主。覆盖的路段几乎遍布城市中心区域,以建设路南、中段及新华西路为主,向天元区辐射,包括天台路、长江路。
[时间]
对运输货物的车辆要求在夜间进行作业,不影响白天市民的出行;对市民常用的交通出行工具,诸如两轮摩托车及非机动车则放宽了通行时间,以利于人们的出行方便;对城市环境污染较大的车辆,如三轮汽车、手扶拖拉机、正三轮摩托车则严格规定全天候禁止通行。
人力车、板车等占道宽,行进速度慢。电动车、助力车行驶中随意性大,经常变道行驶。这些车辆在中心广场将严重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增加车辆停留时间,与依灯行驶、加快流量的要求有很大矛盾,所以,今日起,此路段将限制其通行。
[实施]
从3月11日开始,10天内为缓冲期,对违反限制或禁止通行闯禁区违法行为,只当场纠正、批评教育或通过媒体公示曝光,不予处罚;从3月21日起,开始集中整治,交警支队将部署三分之二的警力,在限制或禁止通行路段设置执勤点,延长执勤时间,对闯禁区违法行为,严格按上限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