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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共同庆祝3.15国际消费者权益
日。首先,我谨代表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委员会向出席今天大会的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相关部门领导、各位来宾表示热
烈欢迎!

 
姓  名*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网友:欧阳洪波
  我要投诉熹悦花都不守信用,签定了购房协议,有要每平方涨价500元,请中国消费者协会为我们做主.
回复:《株洲日报》3月7日已见报。《同意提价,协议才有效?购房户质疑熹悦花都开发商不守诚信》 本报与株洲网等联合开展的 “3·15株洲居住消费调查”活动自3日启动以来,受到许多热心读者、网民的关注和支持,当日即有网民发帖投诉。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为了满足读者、网民的愿望,促进问题解决,维护消费者权益,从今日起,本报将选取部分案例予以公布。 [投诉]株洲网 “3·15居住消费调查”栏目中, “郑重投诉银源公司”的帖子,连日引发购房户跟帖10余起。一则跟帖写道: “我们也是熹悦花都三期的团购业主,开发商银源公司无视诚信撕毁协议、捂盘惜售操控房价的行为,让我们深感愤怒!” [案由]投诉者多为熹悦花都第三期第七、八栋的团购者。 去年1月,56户购房户以团购的形式,按1680元/平方米的均价,分别与银源公司签定了房屋认购协议。协议上明确规定了每户所购商品房的价格、总房款、房屋面积和房号等 (有相关复印件),且每户交了2万元预付房款,双方还口头商定于2007年10月交房。 然而,时至9月28日,开发商委托团购中介人王某电话通知团购户:原认购协议签定时房产公司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认购协议无效,除非将均价提高到2000元/平方米。 购房户认为,开发商单方面毁约没有道理,坚持要按协议购房。 [争议焦点]房产开发商能否单方面毁约提价?开发商 “违规预售”,导致房屋认购协议可能无效,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记者调查]去年10月,市房产局曾出面协调此事,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由于种种原因,导致纠纷悬而未决。房产局表示,关于银源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期房一事,该局根据 《房地产法》、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已对房产商给与了处罚,并从去年底开始冻结了熹悦花都第七、八栋的销售活动。由于纠纷不能通过协调解决,房产局将根据法院判决再作处理。 开发商银源公司如何看待此事?记者多次以上门、致电等方式试图联系该公司负责人、营销部、工程部,但该公司均以领导不在、不归本部门管等理由或者直接挂断电话,拒绝接受采访。 不少消费者认为,开发商这种做法实在不讲诚信,若不予制止,将有损社会公德,损害消费者正当权益,不利于行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律师观点]卓进律师事务所律师聂炜认为,房产局作为职能部门,只能对本纠纷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问题最终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焦点认购协议是否有效,以及房产商单方面的过错应该承担什么责任,都应由法院来裁定。 ·晓佳 钟永健·
 网友:尹先生
  投诉咨询:庐山恋1.1期的购房合同上写明是2007.10.31日之前交房,但开发商通知我们于11月份去收房时却没有拿到合同上标明的证件(直到目前还没能提供)。由此造成的延期赔偿经交涉后开发商仅口头承诺免3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但我们业主不接受这个条件,要求至少免1年的物业费,另外房屋质量问题也不少。所以业主们一直等待KFS提供证件,一边要求对房屋的不合格处进行整改,但整改进度缓慢且所谓的物业服务很差。请有关部门/机构帮忙看如何更好的解决这种延期交房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以维护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
回复:已有株洲日报记者关注此事。敬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答复。
 网友:朱铜羽
  我住在政华新村,隔壁就是电信小区.02年买房时交了5000元管道热水费,说跟电信小区的热水管道联通可以使用管道热水.但到现在都没正常用过.几年来好像只试烧过10几天,现在听说电信那边不准备用了,那我们怎么办?交了钱没有使用.就打水漂吗?想请你们帮我们打听打听情况,也给我们出出主意,非常感谢 !
回复:已有株洲日报记者关注此事。敬请关注我们的答复。
 网友:陶军
  投诉银源公司! 我们也是熹悦花都三期的团购业主,本来我们可以在今年高高兴兴搬新房,无奈银源公司言而无信!一直不给我们答复,业主们都有另外一种担心,不道德的银源公司会背着我们将7、8栋售给别人,在此同时,房价、家装、建材都在猛涨,为此,我们恳请相关领导为我们消费者的利益伸张正义!
回复:《株洲日报》3月7日《同意提价,协议才有效?购房户质疑熹悦花都开发商不守诚信》已见报,请您继续关注。
 网友:王女士
  我是喜悦花都第三期7、8栋56户团购者之一,投诉银源有限公司,我是在07年元月交了2万元购房预付款,并签订了预售协议。房子在8月份就已封顶,可就在2007年9月,接到电话通知:该公司因没有预售许可证,和我们签的协议无效,房子不能买给我们团购者,除非均价提高到2000元/平方米。在2007年10月9日的求证会上,开发商强硬地重申了他们的决定.以后我们和开发商多次交涉均没有结果。 在党和政府倡导全民建设和谐社会诚信社会之时,在政府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大力整顿房地产市场、坚决打击开发商不法经营之际,银源公司悍然撕毁协议、捂盘惜售以操控房价牟取暴利,充分证明该开发商毫无道德底线,罔顾企业形象,罔顾诚信道德,罔顾企业社会责任,罔顾消费者利益,视国家法律同儿戏,视职能部门的监管若无物,肆意践踏社会的和谐建设,肆无忌惮的挑衅政府权威!此风不可长,此种行为不可有! 请相关职能部门为我们维权!!
回复:《株洲日报》3月7日已见报《同意提价,协议才有效?购房户质疑熹悦花都开发商不守诚信》,请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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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全市12315消费者申
诉举报热线共接到电话1683个,
与去年同期增长10.6%,其中受
理消费者申诉4071件,举报2139个,咨询10627起。经调解,4061件申诉成功解决,调解成功率99.7%;加倍赔偿金额19.19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5.68万元。家用电子电器类、电信服务、日用百货类、公共设施服务、家用机械类、食品类、房屋其他类、建材类、居民服务、餐饮服务成为了消费者关注的十大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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