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共同庆祝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首先,我谨代表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委员会向出席今天大会的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相关部门领导、各位来宾表示热烈欢迎!向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各级领导和各界朋友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向全市的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
过去的一年,是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稳步推进、全面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全市工商系统和各级消费者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委员会的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与质监、物价、卫生、药监、文化、环保、房产等部门密切合作,积极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维权意识深入人心,消费环境全面改善,流通环节商品质量明显提高,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2008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年主题是“消费与责任”,涵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各级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委员会的职责所在、使命所在、光荣所在,我们义不容辞、责无旁贷。今年,要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消费维权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工商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消费维权体系,不断扩大消费维权网络的社会覆盖面。全面推进12315申诉举报网络进乡镇、进村组、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超市,把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触角延伸覆盖到城乡基层,快捷高效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投诉和举报,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着力解决消费热点问题。进一步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城乡市场消费安全。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以家电维修、餐饮、旅游、美容、装饰装修、互联网销售等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领域为重点,加强监督管理,引导经营者健全行业规范,引导和督促企业自律。
三是切实维护市场交易安全。要严厉打击利用商业欺诈、行业垄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针对房地产、保险、医疗、电信、交通等领域的侵权和欺诈问题,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加强合同监管,制止霸王条款,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交易安全。
四是大力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各级消费者委员会要紧紧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开展工作,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在积极履行消费调解职能的同时,大力开展消费指导和消费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消费者、经营者树立节俭、文明、适度、合理的消费理念,倡导绿色消费等现代消费方式,提高消费质量和效益。
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强调的是责任。责任贵在担当、贵在落实、贵在作为。我相信,只要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和各级政府部门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全面互动,就一定能够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一定能够共筑文明和谐的消费环境,就一定能够构建文明和谐的新株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