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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房户质疑熹悦花都不守诚信
来源: 株洲网 时间: 2008-03-07 作者:
    [编者按] 本报与株洲网等联合开展的 “3·15株洲居住消费调查”活动自3日启动以来,受到许多热心读者、网民的关注和支持,当日即有网民发帖投诉。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为了满足读者、网民的愿望,促进问题解决,维护消费者权益,从今日起,本报将选取部分案例予以公布。

    [投诉] 株洲网 “3·15居住消费调查”栏目中, “郑重投诉银源公司”的帖子,连日引发购房户跟帖10余起。一则跟帖写道: “我们也是熹悦花都三期的团购业主,开发商银源公司无视诚信撕毁协议、捂盘惜售操控房价的行为,让我们深感愤怒!”

    [案由] 投诉者多为熹悦花都第三期第七、八栋的团购者。 去年1月,56户购房户以团购的形式,按1680元/平方米的均价,分别与银源公司签定了房屋认购协议。协议上明确规定了每户所购商品房的价格、总房款、房屋面积和房号等 (有相关复印件),且每户交了2万元预付房款,双方还口头商定于2007年10月交房。

    然而,时至9月28日,开发商委托团购中介人王某电话通知团购户:原认购协议签定时房产公司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认购协议无效,除非将均价提高到2000元/平方米。

    购房户认为,开发商单方面毁约没有道理,坚持要按协议购房。

    [争议焦点] 房产开发商能否单方面毁约提价?开发商 “违规预售”,导致房屋认购协议可能无效,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记者调查] 去年10月,市房产局曾出面协调此事,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由于种种原因,导致纠纷悬而未决。房产局表示,关于银源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期房一事,该局根据 《房地产法》、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已对房产商给与了处罚,并从去年底开始冻结了熹悦花都第七、八栋的销售活动。由于纠纷不能通过协调解决,房产局将根据法院判决再作处理。

    开发商银源公司如何看待此事?记者多次以上门、致电等方式试图联系该公司负责人、营销部、工程部,但该公司均以领导不在、不归本部门管等理由或者直接挂断电话,拒绝接受采访。

    不少消费者认为,开发商这种做法实在不讲诚信,若不予制止,将有损社会公德,损害消费者正当权益,不利于行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律师观点] 卓进律师事务所律师聂炜认为,房产局作为职能部门,只能对本纠纷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问题最终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焦点认购协议是否有效,以及房产商单方面的过错应该承担什么责任,都应由法院来裁定。 ·晓佳 钟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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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 肖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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