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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漏水,维修责任如何划定?
来源: 株洲网 时间: 2008-03-14 作者:
    【投诉】梅雨季节即将来临,在本次居住消费调查中,不断有消费者投诉:顶层房屋漏水无人维修,开发商、物业公司互相推诿,从而使这一问题成为投诉焦点。网友傅先生就是投诉者之一。

    【案由】2004年,傅先生与家园房地产公司签了一份商品房购买合同,房子在泰山西村附近的一户顶层。交房时,顶楼外墙即有漏水现象。开发商修理过一回,但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不久原地方又漏水。再找人维修时,开发商、物业公司都不管了。眼看5年的保修期就要过了,傅先生心急如焚。

    【问题焦点】房屋顶楼外墙漏水,开发商、物业公司到底谁该承担维修责任?修不好,开发商、物业公司推卸责任,该由什么部门来督促处理?

    【记者调查】针对傅先生的投诉,记者随即咨询了市房产局相关部门。该局投诉科称,此前也接到过不少与傅先生类似的投诉,顶层漏水的房屋经过多次修理后,大多仍旧漏水,彻底翻修要花大价钱,所以开发商基本不予理会,被业内称为维修盲点。相关人士表示,出现这种情况,可能与房产开发商、物业公司都有关系。如果双方都推卸责任,则可由该局的房屋开发办和物业管理处两个部门来督促处理。

    房屋开发办的曾主任解释说,顶楼外墙漏水的维修责任界定,将由他们派专人前去勘测。屋顶外墙属于公用设施范畴,在5年保修期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则应由房产开发商负责彻底维修;如果过了保修期,将转由物业管理处责令相关物业公司,申请启动“维修基金”进行处理。

    傅先生提出另一种解决方式,如果房产开发商多次维修仍旧漏水,他建议能否由开发商出维修费用,再由消费者自己找专人修理。开发办表示,这种方式也存在风险,开发商大多会与消费者签订免责协议,若维修后再出现问题,公司将不再负任何责任。·晓佳 钟永健·

    【相关链接】“维修基金”,是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的维修、更新费用。维修基金原则上不允许个人使用,而是由物业公司使用。使用维修基金的程序是,由物业公司提出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公示后,报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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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 肖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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