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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漏水屡修不好,急人!
承建方表示负责改造屋顶,彻底解决问题
来源: 株洲网 时间: 2008-03-21 作者:

    株洲网讯(株洲晚报 晓佳 钟永健)【投诉】网岭监狱经济适用房7、8栋顶楼的屋顶漏水,承建方、建筑商屡修不好。近日,数位购房户在株洲网投诉,希望讨个说法。

    【案由】网友邓先生是住户之一。2006年8月买房后,屋顶一直是逢雨必漏。今年2月,情况尤甚。屋外是冰灾,屋内是“水灾”,无法正常居住。他和其他购房户曾多次向网岭监狱房管部门和建筑商网岭第四建筑公司反映,要求修复,而对方基本以“漏水再补,直至保修期满后,再漏水就不管”的态度应付住户,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邓先生等住户质疑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便要求网岭监狱出具质检报告。可攸县建设局答复,由于该经济适用房建设程序涉嫌违规,无法出具质检报告。事情陷入僵局。

    【记者调查】记者联系了攸县消委,请其协助介入实地调查。据该委肖秘书长了解,网岭监狱曾在业主的要求下,请攸县建设局下属的质检站进行检测,但承建方在建筑时并未请监理公司,建筑程序不合法,因此没有给出任何结论。

    【权威答复】经济适用房的建筑程序怎样才合法?市房产局房改办说,经济适用房一般是由单位或部门开发,被称为承建方。它负责通过招投标的形式公开选择设计方和建筑商,并经过工程监理、验收入住等国家规定程序。经济适用房的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与商品房的要求基本一致。如建筑程序违规导致质量问题,应由承建方全权负责。

    【被投诉方意见】据了解,负责承建该经济适用房的是网岭监狱基建科。该科负责人说,建房之初,购房户要求将房屋中标价格压低近三分之一,用来抵消请监理公司的费用。基建科尊重购房户的意见,没有请监理公司。如今他们正在和建筑商积极处理。建筑商也表示,他们是通过招投标形式与承建方确立合作关系的。2004年交房前,已经获得当地质检站出具的验收报告。得知房屋漏水后,他们进行过多次维修。

    【结果】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网岭监狱基建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多次协调,他们打算将屋顶改成瓦面结构,彻底解决漏水问题,设计和改建费用由承建方承担。目前改建方案正在筹划中。     更多投诉回复请点击株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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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 肖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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