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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AB123456 邮箱:
投诉标题:
请有关部门为石峰区的教师做主
投诉内容:
今年天元区、芦淞区等都补发了去年由市政府发给教师的一千元的津贴,而石峰区就没有发。 2、今年天元区、芦淞区等都补发了去年由市政府发给教师的菜篮子工程的补贴,(天元区发了2300元、芦淞区发了3600元。)而石峰区也没有发。难道石峰区的教师是在另外的天空下生活吗? 3、而今能由国家统一发放的津贴和生活补贴教育局还要这么来分配吗?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发的(2007)17号文件津贴只占40%,生活补贴占60%,难道领导们就没有学习政府文件吗?上面规定如果上年你考核不合格的我们都得享受津贴的80%,这就是说我们就是不合格,政府发的20500元的津贴和生活补贴我们都得有92%,更何况我们都在自己的岗位上勤勤恳恳的努力工作。 4、看来石峰区的领导和石峰区教育局的领导根本就没有为教师考虑啊,什么把“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及“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乐”作为制订地方政策和规范的出发点,他们没有 综上,我们恳请市领导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来石峰区调查。。。。解决我们的实际问题。。。
发表时间: 200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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